国家赔偿的时效 规定的最长时间为两年。 赔偿请求人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,自请求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、财产权之日起计算。时效可以中止、中断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
第八十一条
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高级人民批准,高级人民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,由最高人民批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
第八十三条
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,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,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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